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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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学年团员教育评议及“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9    点击次数: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的团员意识,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全校各项工作中发挥主力军、生力军的作用,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从而切实加强我校共青团组织的自身建设,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班团支部健全,支部工作扎实有效。班风良好,凝聚力强。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

    2.积极开展团日活动,活动参与面广,同学满意率高。在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工作、科技文化和创新创业等方面成绩显著;

    3.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等工作;

    4.2020学年支部团员没有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5. 青年大学习第十一季第八期至第十期(5月3-5月23日)每期支部完成率达到90%。

    (二)优秀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学校建设发展,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团员青年中起表率作用;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组织和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成绩突出,并能经常深入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建议与要求;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工作作风正派,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明确的是非观念,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能够自觉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  

    4.模范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完成团组织分配的任务,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团校、党校的学习,成绩合格;

    5.学习努力,勤奋上进,成绩良好。成绩在全班1/2位前,一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并带头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行政纪律处分;

    6.任职团干部一年以上。

    7.青年大学习第十一季第八期至第十期(5月3日-5月23日)三期完成率为100%

    二、评定方法

    1.“先进团支部”由各学院团委在本单位评比后,按照本学院支部总数的10%左右推荐。

    2.“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民主评议推荐,经学院团委同意,报校团委审核后确定。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名额原则上1个支部2名,学院会有删减,校团委在校级学生组织中评选产生若干名。

    3.“优秀团干部” 由团支部在本单位评比后,按照本学院团干部总数的20%左右推荐,最终由校团委组织联评确定;校团委在校级学生组织中评选产生若干名。

    4. 以上评选资格最终由校团委组织联评确定,若上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如青年大学习完成率未达到要求),校团委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且不予补交上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先进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撰写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申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需填写申报表,撰写1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先进团支部”申报材料要体现其工作特色,主要反映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所有材料正文字体为仿宋3号。电子申报材料于20215月24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sxwlxyxtw@163.com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340办公室。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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