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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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校园微电影”大赛和剧本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1    点击次数:

    关于举办“校园微电影”大赛和剧本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积极贯彻执行“文化惠民”宗旨,坚持“以文化人、以文惠民”,努力实现“文化绍兴”的目标,鼓舞激励大学生积极向上,奋发有为,根据《关于举办2016年绍兴市大学生电影节的通知》(绍市文〔201662号)要求,校团委决定举办“校园微电影”大赛和剧本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校园微电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1.大学生就业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以大学生就业创业为题材,以“我们在路上”为主题展开微电影制作,真实反映大学生踏上社会遇到挫折后如何树立正确的心态去面对困境、克服困难,为大学生求职创业提供帮助;

    2.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名人辈出,文化名人和文化故事很多,这些人和事,至今还在产生积极的作用。以“我的大学,把《绍兴故事》带回家”作为主题,把这些正能量的文化遗产拍成微电影传承下去。

    (二)作品要求

    1.学生参赛主题可二选一,片长控制在5-10分钟;

    2.影片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

    3.作品画质要求为最低720X576(标清作品);

    4.视频格式为mp4avimpgmov,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

    5.影片要求故事完整,突出正能量,影像清晰,并由大学生自主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有抄袭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6.参赛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的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三)报送数量

    各学院团委至少报送1个参赛作品到校团委。

    (四)报送时间

    20161119

    (五)报送方式

    各学院团委先进行初评,确定选送短片之后,刻录成光盘(包括:短片内容、短片目录、学校学院名称及短片作者清单)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340),也可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43111601@qq.com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或奖品。

    二、剧本创作大赛

    (一)大赛主题

    为积极响应绍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影院文明行为宣传”为主题,大赛将通过大学生自创公益剧本,来倡导观众文明观影礼仪,维护影院舒适观影环境。此次公益剧本的创作一等奖作品,将拍摄成短片,在各影院放映做公益广告宣传。

    (二)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紧扣主题,原创故事,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三)报送数量

    各学院团委至少报送2个参赛剧本到校团委。

    (四)报送时间

    20161119

    (五)报送方式

    各学院团委先进行初评,推荐至少2个优秀剧本,将电子稿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24311160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剧本创作大赛”,邮件正文请注明学院、班级、姓名及联系方式。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或奖品。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