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现就开展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级、省级学生科研课题实施办法要求,从严把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在项目申报时,要注重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于毕业离校前独立完成的项目。
2.学校将按照省实施办公室提供的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择优确定入选项目,校内公示1周后,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和项目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上报省实施办公室。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包括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5.各二级学院申报项目请按学院初评后排序上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于2021年4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署意见后交至校团委办公室(河西行政楼北340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usxtwkjb@163.com。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材料预计于5月初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