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团〔2018〕22号
关于开展2018年绍兴文理学院
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激发我校学生的科研创新热情,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学生科研创新成果,培养一批具有良好科研能力的学生骨干力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展。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绍兴文理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研究生学生(原则上为非毕业班学生)。
二、申报条件
1.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皆可申报。
2.项目要有创新性,要凸显专业特色,项目技术或方案可行性较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3.学生科研项目一般须组织学生科研团队开展研究,学生科研团队一般由3-5人组成,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并确定1位同学作为课题负责人,组织协调课题的实施。
4.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原则上在课题立项后一年之内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5.2017年课题立项但未正常开展科研的学生不得参与2018年的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
6.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学位论文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申报办法
1.课题立项采取负责人申请的方式,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18年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各学院指导老师拟定的课题后,汇总课题上报校团委。经校团委论证、评审后,将确定的课题返回各学院,再由学生自主选择课题进行申报。最后,各学院汇总立项申报书上交校团委。
2.各学院校级立项项目数参照前期已公布的数量执行,申报请做好排序。
3.各学院于9月14日前将各指导老师拟定的课题汇总表(附件1)的电子文档发至校团委科协邮箱usxtwkjb@163.com。
4.各学院于10月12日前将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以及相关的电子文档发至校团委科协邮箱usxtwkjb@163.com,纸质稿(一式三份)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5.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全校学生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学校给予每个项目经费资助。立项项目经费分两个阶段下拨,立项后下拨400元,有论文或专利成果的项目(要求立项学生必须是第一作者)结题后下拨800元,无论文或专利成果的项目结题后下拨400元。
四、中期检查及结题
1.2019年上半年学校将组织本年度的学生科研课题中期检查,学院组织专家对实施课题进行全面检查,学校将在各学院检查的基础上抽查课题进展情况。立项课题要求在2019年的9月份前全面结题。
2.学校重点资助项目原则上要有明显的成果。学生公开发表文章须注明“绍兴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五、工作要求
1.开展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工作是大学生创新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学生积极申报科研课题。
2.申报同学要主动找指导老师指导,学院要鼓励学历、职称高,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切实指导同学们开展科研创新工作。
关于项目的考核办法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绍学院团〔2016〕32号)。对于课题研究成效显著的同学和指导老师,学校将给予奖励。
希各学院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工作顺利进行。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6日